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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告
张掖市交通局社会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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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交通局社会服务承诺
信息目录: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6-5-22 11:55:26
索取号:
发布单位: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一、凡来人或通过电话(以下简称“办事人”)到我局机关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所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仔细耐心地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或向局(处)领导请示;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指引到有关职能科室受理。
四、首问责任人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或咨询有关科室或领导后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五、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要针对其所办事项的程序、应具备条件、所需资质证件及其他材料等相关事项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
六、首问责任人不便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了解办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之后,经与有关人员一起研究,提出可答复的意见,采取合适方式再答复本人。
办公地点:甘州区大衙门街49号
文章录入: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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